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全爱卫发〔2014〕2号)要求,根据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鹤壁市、濮阳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永城市、长垣县爱卫会推荐,省爱卫办抽调专家组成评审组,于2015年4-12月份,先后对范县、清丰县,新郑市梨河镇等20个乡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工作进行了资料审核、调研指导、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
经综合专家评审意见,认为范县、清丰县,新郑市梨河镇等20个乡镇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创建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有力推动了城(镇)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要求,通过省级技术评审。
按照《河南省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技术评审和监督管理办法(2014版)》(豫爱卫〔2014〕11号)规定,为保证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创建工作质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爱卫办决定对范县、清丰县,新郑市梨河镇等20个乡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工作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12日,现予通告。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省医科教大厦省爱卫办收,邮编:450003。
附件:2015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通过省级技术评审名单
2015年12月29日
2015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通过省级技术评审县城、乡镇名单
驻马店市(3个):
确山县留庄镇 确山县石滚河镇 汝南县罗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