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卫党〔2017〕8号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驻马店市卫计委当代家庭和家庭成员精神风貌,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国际“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开展卫计系统“最美家庭”、家庭“六好”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以推进家庭美德促进行动为宗旨,以这次评选活动为载体,鼓励广大卫计系统干部职工家庭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在社会上营造家庭美满和睦的氛围。通过宣扬家庭美德,提倡美好的家庭文化,让家庭成员共同参加活动,相互交流,促进了解,促进家庭环境建设。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树立卫计系统优良形象,为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驻马店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范围
市直卫计系统干部职工家庭和个人,均可被推荐为 “最美家庭”及家庭“六好”标兵评选活动候选对象。
三、评选条件
(一)“最美家庭”评选条件:被评选对象从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夫妻和睦, 孝老爱亲;学习进取, 科学教子;邻里融洽, 友爱互助;爱护环境, 热心公益等几个方面评选出典型代表。
(二)家庭“六好”标兵评选条件:被评选对象应遵纪守法,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家庭“六好”标兵分为:“好婆婆”、“好母亲”、“好家长”、“好妻子”、“好媳妇”、“好女儿”。
1、好婆婆:关心体贴媳妇,婆媳关系好。
2、好母亲:教子有方,子女成才,家庭和睦。
3、好家长:科学教子,注重家庭建设,引领良好家风。
4、好妻子:尊老爱幼,尊重爱护丈夫,贤惠善良,勤劳持家。
5、好媳妇:孝敬公婆,家庭和睦,群众评价好。
6、好女儿:尊敬父母长辈、践行孝道,家庭和睦。
四、奖项设立
本次活动设立“最美家庭”10户,家庭“六好”标兵每类各10个,共计60个。
五、评选方法和步骤
“最美家庭”、家庭“六好”标兵评选活动分4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月17日—2月20日)。
下发《关于在市卫计系统开展“最美家庭”、家庭“六好”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对评选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引导卫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关注、支持、参与评选活动,为评选活动营造氛围。
2、组织推荐阶段(2月21日—2月25日)。面向卫计系统广泛征集候选对象。推荐对象需提供推荐表(一式3份A4纸,主要事迹1500字以内)和用于网络宣传的电子版事迹简介300字,家庭生活照片电子版1-2张(jpg格式,100kb以内),提交推荐汇总名单1份,2月25日前推荐报送市卫计委直属单位委员会。
3、表彰奖励阶段(2月27日-3月8日)。在2017年“三八”节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最美家庭”、 家庭“六好”标兵进行表彰。
4、集中宣传阶段(2017年全年)。“三八”节表彰大会后, 市卫计委将集中组织先进典型进行宣讲。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委属各单位要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社会文明的重要工作来抓。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使广大群众在参与中提高文明素质。
(二)精心组织。要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的原则,从严要求、严格把关、增加评选的透明度,认真搞好评选推荐工作,真正把素质过硬、群众信服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三)强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评选标准、活动步骤,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把学习宣传典型模范融入到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之中,融入卫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联系电话:0396-2836693
电子邮箱:jgdw9412@163.com
2017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