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驻马店          咱的驻马店APP
logo
健康驻马店     咱的驻马店
首页 > 公告通告 > 正文

关于对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进行备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05 17:42:23   

根据《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

根据《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5〕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中医医政〔2019〕15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市符合备案要求的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的中医类别医师公示如下:

1.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刘爱红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200752142130229197902282241,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42410000000189)

2.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王林潭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199841141412801691125031,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41410000001709)

3. 驻马店中西医结合安康医院 梁达中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199841141412801570316031,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41410000002736)


公示时间:6月17日至23日

监督举报电话:0396-2913969

电子信箱:zmdwsjzyk@163.com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