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张仲景国医馆有限公司驻马店文明路中医门诊部因迁建向我委提出停业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经我委批准同意其停业6个月,停业期限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现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河南张仲景国医馆有限公司驻马店文明路中医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杨明江
机构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翡翠城门面
医疗机构登记号:MA3XBR9E841170217D1212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