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重新核定了本市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复函》中明确了两项考试的最新收费标准:保持医师资格(西医类、中医类)考试现行收费标准不变;同时降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由每人每科50元降为45元。
据了解,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其考试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收费项目。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由中央考试单位和省级考试单位联合组织实施的,其收费含上缴中央考试单位的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