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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驻马店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9-11 11:48:09   

健康驻马店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精神,深入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驻马店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康驻马店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驻马店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经研究,制定健康驻马店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围绕新版《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一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开展全面普及宣传,强化呼吸道传染病等重点疾病健康科普,系统宣传绿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引导公众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强化“健康专区”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充分发挥“咱的驻马店”APP政府官方平台优势及线上资源整合能力,宣传普及贴近大众生活、贴合当下热点的健康科普知识产品,为全市人民提供权威可信的7*24小时健康信息服务。不断扩大健康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科学指导公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加快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打造群众身边的健康科普阵地。充分利用电子屏、健康教育宣传栏结合时间节点做好健康科普;开展第六届驻马店市健康科普能力大赛,逐级开展比赛选拔科普人才,增强健康科普能力大赛后续效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传播第六届健康科普大赛优秀作品,不断深化健康知识普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市疾控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品牌行动。推动健康促进“三进两建一帮扶”行动在县区落实,“健康天中行·大医献爱心”文明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实现县区全覆盖,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分包各乡镇(街道)开展健康巡讲,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科普专家每人每年不少于4次,并及时将活动记录上传至河南省健康促进与教育融媒体平台;市级专家库专家成员按照《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科普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驻卫宣﹝2021﹞6号)文件要求,完成原创科普作品工作任务。开展市级健康素养监测,实施健康素养提升模式和效益模式,积极推动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县(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驻马店广播电视台、驻马店日报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

5.持续推进营养健康场所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行业管理和引领作用,带头做好本行业系统营养健康食堂建设。积极推进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餐厅等营养场所建设,推动学校和餐饮业营养健康饮食服务水平提升。(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发挥实践技能培训基地作用,持续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加全省营养职业技能竞赛,积极推动营养健康场所配备营养指导员。(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7.开展营养健康科普宣传。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渠道、平台开展营养健康科学信息的发布,宣传食源性疾病防控和慢性病食养指南及合理膳食知识,提高全社会营养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开展膳食干预进社区行动,选取4个社区(村)开展高油、高盐膳食干预(确山县、泌阳县各2个),指导居民平衡膳食、合理营养,养成良好习惯,辅助预防和改善慢性疾病及营养缺乏。(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8.大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和科学健身指导。举办10场社区运动会,开展3万人次常态化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稳步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深入开展“走基层送健康”志愿服务活动。(市体育局负责)

9.落实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加快推进县区“两场三馆”在建项目,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提升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继续做好中央预算内及省局专项投资的项目实施,为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控烟行动

10. 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持续巩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中小学校建设成果。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力度,确保客运领域公共场所无烟草广告。开展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强化群众对烟草烟雾危害认知,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烟草局、市计生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戒烟门诊建设。开展戒烟知识、戒烟能力培训,巩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规范化戒烟门诊建设,积极推进我市其他医疗机构戒烟门诊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五)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2. 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咨询)室,配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和市、县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提供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持续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行动”“12355中高考减压”“12355自护教育”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提升心理素养。(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广。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调查,强化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升大众心理健康水平,加强公众心理咨询及援助公益服务,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焦虑心态加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加强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重点强化协同联动、信息互通、救治救助、宣传教育和防范应对。落实《2024年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的通知》,继续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推进精神病医院专科建设,发挥综合优势,高起点推进郑州大学附属脑病医院建设。(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5.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倡导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持续提升卫生城镇品质,加强健康乡村、健康细胞建设,为美丽驻马店、健康驻马店建设筑牢微观基础。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步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持续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落实常态化保洁机制,推行机械化为主、人工保洁为辅的作业模式,加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深度保洁。聚焦垃圾场(站)、公厕、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清脏治乱大扫除。(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持续保障城乡饮水安全。落实《2024年全省城市、县城供水厂水质抽样检测技术方案》,加强城市、县城供水厂水质抽样检测,提升城市水质管理水平。加大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力度。全面推进县域供水统管和专业化管护,推动乡镇级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强化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自检,开展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巡检,加强水质抽检和监管。加快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区、引江济淮受水区农村饮用水水源置换工程。2024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0%以上。(市城管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紧盯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土壤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治理,坚持工程化实施、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持续保障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入开展健康环境相关监督监测。持续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监测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县(区)和乡镇,完善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制度。组织我市生活饮用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探索生活饮用水在线监督模式。继续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强化环境监测结果分析应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七) 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19. 持续开展妇幼民生实事项目。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各完成筛查60920人;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免费进行产前诊断,年底前实现全市孕早中期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65%,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持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有条件的县(区)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规范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计划。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助产技术质量管理,切实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及婴儿死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2. 实施健康儿童提升计划。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推进0~6岁儿童视力检查项目。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导。(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联、市妇儿工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 中小学健康健康促进行动

23.推进健康学校建设。严格按照《驻马店市建设健康细胞工程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健康学校创建任务和标准,积极推进健康学校创建活动。(市教育局负责)

24.广泛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学生视力监测制度。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科学合理分配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引导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市教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完善校园食品安全追溯链条,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教育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持续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学生常见病,以及教学生活环境等健康影响因素调查监测。(市疾控中心牵头,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增强中小学生体育锻炼。以落实上午、下午“两个大课间”制度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切实保证了在校中小学生每天都能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市教育局牵头)

28.培育青少年儿童健康心理。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建立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队伍,设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指导学生通过调节自身情绪和行为,寻求情感交流和心理援助等方法解决心理卫生问题,建立良好人际关系。(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29. 巩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成果。加大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治理企业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岗位合格率达到80%以上。开展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加强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公众的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0. 着力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加快市、县(区)级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宣传采样,检测及实验室分析能力。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指导帮扶,形成技术指导网络体系。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河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对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等服务机构的管理和能力建设。加强人才培养,积极组织选拔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技术骨干参加职业病防治人才培养项目。(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1. 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和职业健康作品征集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广泛宣传健康企业建设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建设健康企业工作的积极性,全市至少建成1家省级健康企业,各县区至少建成1家市级健康企业。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引导职业人群特别是一线职工自觉树立健康意识,主动践行健康行为。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调查和干预,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 老年健康行动

32. 完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老年医院及挂牌老年医院牌子,逐步增加老年医院覆盖率。推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0%,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比例达到88%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逐步增加。75%以上的县区设立安宁疗护机构(病区)。(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彩票公益金支持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加强医养结合机构质控评价,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等级评定,积极推荐驻马店市二级甲等医养结合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加强社区及家庭医养服务能力。新增5个社区(乡镇)推广应用“医疗机构+医养服务中心+医养服务站+家庭”的“全链式”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提升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能力。协同推进家庭病床试点工作和“豫健护理到家”服务,将医养结合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开展老年健康促进六项行动。在5个社区开展老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在6个社区老年营养改善行动,为不少于200名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在3个社区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在2个社区开展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开展相关预防干预。在部分地区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提供系列上门健康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控重大疾病

(十一)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36. 持续加大综合防治力度。落实《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加大全民健康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健全完善全市各级脑卒中、高血压防治网络。完善监测体系和“卒中急救地图”,完成筛查和干预项目,推广防治适宜技术。推动“三高共管”心脑血管病防治模式落地。为客运场站、公交等公共场所,配备相关应急救助设施。实施“体重管理年”活动。联合体育、教育、工会等部门,实施健康体重管理行动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群众开展科学全面的体重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 癌症防治行动

37. 持续开展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健全肿瘤危险因素监测平台,加强市、县级癌症中心建设,进一步落实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38. 进一步健全慢阻肺防治网络。落实《健康河南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继续加强县区级慢阻肺防治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河南省慢阻肺筛查管理项目,落实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监测与评估,提高监测效率及质量。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规范诊疗和质量控制,推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支持和康复治疗,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组织参加基层慢阻肺防治管理免费培训(“千帆计划”),推广适宜技术及康复技术,提升基层规范防治水平。(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 糖尿病防治行动

39. 积极推进糖尿病综合干预项目。印发《健康驻马店行动—糖尿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健全糖尿病防治网络,推动县级糖尿病防治中心全覆盖。完成糖尿病患者档案建立、糖尿病危险分层和随访干预,优化糖尿病患者综合管理技术和策略。(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 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行动

40. 加强传染病综合防控。推动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健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做好诊疗和数据质量核查,提升患者规范诊疗和管理水平。优化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综合防治措施,保持艾滋病低流行态势,持续巩固肝炎免疫屏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1. 持续加强免疫规划。推动预防接种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加强接种率监测,强化重点地区针对性技术指导,确保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在9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2. 全面推进地方病防治。持续开展碘缺乏病以及其他地方病监测评价,规范开展地方病患者筛查干预。加强地方病实验室管理,做好高碘地区未加碘食盐供应保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3. 持续巩固寄生虫病防治成果。组织开展全市部分县区消除疟疾后防止输入再传播能力评估。加强黑热病监测,提高黑热病防控能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六) 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44. 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展示力度,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和健康养生知识,推进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提高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队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5. 增强康复、治未病和老年病科能力。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建设,持续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生活方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调养需求。(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一) 完成健康河南行动监测评估与考核。按照省安排,完成我市健康河南行动2023年度监测评估与考核。(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疾控局、市红十字会、市园林绿化中心、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开展健康驻马店行动年度监测评估。开展健康驻马店行动2023年度监测评估,完成2023年度健康驻马店行动监测评估报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疾控局、市红十字会、市园林绿化中心、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开展健康驻马店行动年度考核。制订印发《健康驻马店行动考核方案(2023—2025年)》,组织开展健康驻马店行动2023年度考核,完成2023年度健康驻马店行动考核报告。(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疾控局、市红十字会、市园林绿化中心、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举办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家庭专场—驻马店市级选拔赛。积极开展“健康中原行”和“健康促进321工作”;发掘整合多种健康教育知识宣传途径,与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咱的驻马店”APP联合开展科普产品发布;针对重点疾病防控和重点领域健康问题,以及重点人群健康素养需求,制作、印制、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利用健康科普平台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健康驻马店行动知名度,积极向省卫健委报送我市先进经验。(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驻马店日报社、市红十字会、市残联、市计生会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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