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B0U88230X9937-2024-05937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B0U88230X9937-2024-05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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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卫法10号 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驻卫法规〔2022〕10号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体委、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正确执行行政处罚法,保证行政处罚目的正当性,防止以罚代管。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豫卫法规〔2021〕11号)文件精神,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制定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现将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在严格依法规范实施清单的同时兼顾审慎包容的监管理念。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委法规科反馈。
2022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