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城市卫生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起草了《驻马店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现就《办法》向社会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馈时间
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
二、反馈方式
请反馈人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电子文档形式,写明姓名和联系方式后反馈至指定邮箱,以便进一步联系。
三、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zmdscwb@163.com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