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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1-17 09:19:42   

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答复
驻卫办〔2022〕10号
董凌云、李金枝、彭勇、姬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层面关注社会心理障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心理健康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逐步深入和推进各项心理健康工作。我市2019年起全面开展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政法委、机关工委、卫健、教育、民政、司法行政、总工会、残联、妇联、团委等党委部门、行政单位、群团组织分别在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活动,成绩斐然。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推广普及,我市连续八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优秀省辖市”。2020年,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市县办事处三级心理服务体验中心”纳入市定“惠民工程”。2022年,省委省政府将“青少年心理健康进社区”纳入了省定“民生实事”。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的措施办法,协调民政局、医保局、教育局、黄淮学院、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研究落实提案提出的建议意义。

一、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心理治疗(咨询)进医保

2016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暨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试行)》(豫人社医疗〔2016〕17号)。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作为精神科治疗纳入了河南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保支付范围,确定心理治疗为医保乙类项目,心理咨询为医保丙类项目,要求各地市按照医保支付类别开展医疗保障支付工作。

我市医保部门按照豫人社医疗〔2016〕17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和支付标准,及时将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服务项目更新到医保信息系统。心理治疗项目一次约1-2小时,分市三级、市非三级、县二级、一级档次收费,分别为60元、42.9元、42.9元、38.6元,发生的费用参保人员由首付10%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心理咨询因省医保局确定为丙类项目,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使用该项目所产生的其他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均不予支付。

根据《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暨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试行)》(豫人社医疗〔2016〕17号)第八条“各地应严格执行省《医疗服务目录》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调整或另行制定。”规定,市医保局没有权限对医疗项目医保支付范围进行确定,市医保局将积极向省医保局进行建议,尽早把心理咨询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全面推进、进一步强化全市心理健康水平
以市爱办、健康驻马店推进办、市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心理健康核心信息的通知》(驻卫疾控函〔2022〕2号),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高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一)明确每月25日为心理健康宣传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通过微信公众号、院内LED屏,以及献血车、宣传车、宣传一条街等方式宣传心理健康核心信息。

(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项目,常态化设置心理健康教育专栏。

(三)开展心理健康核心知识进基层活动。各级爱卫办要依托现有工作渠道,在乡村、社区组织张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版面。

(四)市、县两级卫健体委、市第二人民医院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城市门户APP、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心理健康核心信息。

(五)市县办事处三级心理服务体验中心常态化开展免费心理健康讲座、体验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提高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素养。

三、加强监管、规范心理治疗(咨询)项目收费

(一)推进综合医院建设精神科(心理科)工作,要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心理科),此项工作已经纳入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积极推进。在心理治疗(咨询)收费方面,根据《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服务项目。类别分别为:心理咨询,项目编号“311503022”,医保支付类别丙类;心理治疗,项目编码“311503023”,医保支付类别乙类。

(二)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对心理咨询类行业协会的监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规范了行业协会收费档次(不超过四档),收费标准必须通过会员大会(代表)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并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示,严禁强迫入会,强迫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书,制定行业行规,规范行业行为和收费,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规律行业从业资格。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心理咨询类社会组织管理,引导协会规范行业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规范从业人员资格。

四、严格标准、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

(一)市直教育系统。市教育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33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驻马店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正在大力推进校园心理健康重点工作任务:

1.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

(1)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各县区教育局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33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各学校要将心理健康课列入必修课内容,确保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中学不少于14课时。

(2)丰富教育形式。各中小学校要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各中小学校要举行“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以手抄报、黑板报、班队会、校园心理剧、团体活动等形式开展。同时,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学段特点加强劳动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

2.构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3)加强条件保障。到2022年末,城区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健全值班、预约、面谈、转介、追踪、反馈、档案建设等管理制度;满足学生辅导与求助需求,确保心理辅导室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小时。

(4)强化家校协同。各中小学校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把心理健康指导作为家长学校必修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提升识别和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要加快建立班主任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工作机制,及时关注学生精神恍惚、无故旷课、成绩突然下滑、家庭重大变故等异常情况,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班级微信群等对家长进行提醒指导,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早干预。要完善家访制度,倡导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全体学生实现家访100%全覆盖。

(5)统筹辅导资源。各县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通过培训师资队伍、引进心理学专业教师、购买专业服务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各县区成立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咨询辅导服务,定期面向所在区域中小学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

3.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机制

(6)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建立对心理危机重点对象和人群跟踪服务制度,把握不同对象心理危机成因和规律,科学施策,有效实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到专业诊治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个别心理疾病严重者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及时识别并转介到相关诊治部门,适时跟踪反馈。

(7)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机制。各中小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对重点群体加大筛查力度,及时制定干预方案和救济措施。要用好心理辅导室、心理信箱、心理热线和网络咨询等途径积极为学生提供个别辅导。从小学开始,面向所有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做好分类统计,强化学段之间的联动配合,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转接机制,及时做好工作衔接与心理追踪辅导,遵循保密原则,在心理辅导过程中,要谨慎使用心理测评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禁止给学生贴上“心理疾病”标签。

(8)注重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师应坚持教书育人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心育水平和能力,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关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变化,特别是要关注关爱特殊群体、弱势群体心理感受,与学生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帮助学生调适心态、健康发展。

(9)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心理健康教育协作机制。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内容,依托家长学校、学校和社区居委会等渠道对家长进行系统培训,并适时为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加大家校共育合力。同时,注重运用微信、广播电视等媒介,传播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

(二)黄淮学院。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时代,面对新青年,回应新需求,将心理育人作为思想政治工作重要内容,致力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素质普遍提升。

1.学院建设了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为重点,以学院二级心理健康服务站、“一站式”学生生活服务社区心理谈心谈话室为补充的心理健康教育场地,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心理体验与活动场所。2021年学院投入300余万元改造升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面积达1100平方米,设置22个功能室,配备智能化心理专业设备、器材。18个二级学院高立二级心理健康服务站,培育建设示范性心理服务站11个,形成心理健康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成果。

2.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一是配强专职教师队伍,目前专职教师6人,其中博士3人,师生比1:3387;二是外聘校外专家队伍,聘请5位精神科主任医师,每周定期到校坐诊。选聘兼职教师队伍,校内选聘具有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教育学背且有咨询师职业资格的兼职教师64人,师生比1:318。

3.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研室,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学的组织、管理与监控工作,课程、教材和教学团队建设工作,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院整体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课程设置,完善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理论主课堂+实践大课堂+网络新课堂+示范微课堂”立体化课程体系,实现心理教育全覆盖。重视课程主渠道建设,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必修课,2个学分、32个学时;2022年春季学期开设《恋爱心理学》《情绪管理》等选修课程44门,选课5658人次;完善了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和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三)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始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下设心理指导办公室、沙盘放松室、情绪宣泄室、团体活动室、《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团队、心理专干团队、学生会心理部,各教学院设置心理健康领导小组,各班设置心理委员,各宿舍设置心理健康联络员。咨询中心现有专职教师2人,兼职教师30余人。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长任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及各学院书记为副组长,统筹协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关事项,对重大问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完整的心理健康工作规章制度,指导日常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

2.建立健全四级组织网络。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及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组织。各班级落实心理委员制度,各宿舍落实心理联络员制度,发挥大学生群体的自我教育功能,实现了心理健康教育覆盖全校,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预防预警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3.心理健康工作保障。我校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配备办公场地和必要设备,现有4个心理功能室,分别为心理指导办公室、团体活动室、沙盘治疗室及情绪宣泄室。新校区300平标准化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正在建设中。

4.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是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一条主要途径,在高职一年级和五年制第三年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重点从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和辅导。

5.用心“防疫”,勇担社会责任。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心理咨询中心设置心理疏导热线并配备24小时值班人员,充分考虑学生接受咨询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利用网络开设“网上心灵家园”,让学生可以通过网络的形式接受心理咨询指导。全体专兼职教师积极参加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搭建全国高校心理咨询服务矩阵,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社会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五、探索创新、进一步提高基层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一)积极参加省组织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参加,协助加注精神科执业内容。

(二)支持精神科医师开设心理门诊,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协调获取省、市级精神科专家技术指导和培训。

(三)支持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采取转介或派人定期坐诊,为群众提供心理治疗、心理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相关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四)组建以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主导,市第二人民医院及社会心理服务团体参与的专家团队和宣讲团队,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工作人员开展心理知识培训和心理健康宣教,使其掌握一定心理健康知识及宣教能力,为具有常见心理问题的人群、重点人群、特殊人群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协助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应激管理。

恳请您继续支持我市心理健康相关工作,并给予我们更加宝贵的意见建议。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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