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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02 16:38:25   

李二军等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的提案收悉。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福祉,有利


李二军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的提案收悉。
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福祉,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政策支持
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0年4月20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于同年7月2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情况。
与此同时,省卫健委、省编办、省民政厅、省食药监管局四厅局联合转发了国家四部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发布。
2021年11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22年5月57日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千人口托位数年度目标任务。把推动落实2023年度我市托位总量达到16800个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县(区),使各级都明确目标任务,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托育服务机构建设上。
(二)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积极筹划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通过多方谋划,驻马店市卫健委联合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筹建驻马店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并于近期正式挂牌运营。
(三)完善普惠托育政策措施。支持用人单位办托育、幼儿园整合资源办托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利用社区设施办托育等政策措施,增加普惠托育供给。
(四)指导各县(区)推进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办托育,每个县(区)至少举办1家以上示范性用人单位办托育。
(五)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持续开展“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活动,5月16日,市卫健委在市中医举办了全市托育服务技能竞赛。推进托育服务示范创建活动,争取每个县(区)建成一家示范性托育机构。
(六)落实全国托育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和全省托育服务季报告台账管理和统计监测制度,开展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完善托育机构备案制度,提升备案率。加强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消除风险和隐患。
托育工作涉及多家单位和部门,卫健委虽然是牵头单位,但是具体落实需要发改、财政、民政、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分工和监管,现在的工作现状是责权不清晰,部门协同监管以及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健全,导致工作推进困难。
目前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托育服务机构存在诸多发展瓶颈,亟待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和程序,加强监管和扶持,推动托育机构规范优质发展。我们将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分析跟踪、督促检查。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推动各部门积极参与协同推进,切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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