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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工作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1-26 09:39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1-26 09:39:0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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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医疗保障局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推进各项优质服务资源向老年人的身边、家边和周边聚集,切实增强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11月29日,河南省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郑州现场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老年人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指出,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对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于现代化河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全省上下要深化医疗、医药、医保、医养、医改联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的医保配套支持政策,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推动医疗和养老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做到养中有医、医中有养。要强化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和提质增效,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增加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开展上门巡诊,为老年人提供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服务。要用好河南省中医药优势,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原建设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工作。
 
  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文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政策创新和改革力度,到2022年,所有市、县至少有1所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或护理院,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以上。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2年,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融合发展,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综合服务。
 
  二是优化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明确医养结合服务主体,探索建立“医防康养”相融合服务模式,提升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全面推进健康中原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探索建立“医养护一体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探索开展智慧医养结合服务,统筹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系统,建立区域一体化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发展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居家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相关机构要为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设立专项薪酬项目,投保医疗责任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是强化医养结合服务的组织保障。加强部门协同,加大政策倾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服务。各地可统筹使用城镇社区养老省级补助资金,支持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完善医疗保障措施,特别是完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收费和支付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制度,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
 
  文件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为支持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文件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具体如下:
 
  一是引导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新建改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
 
  二是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机构、乡镇卫生院与乡镇敬老院(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融合发展,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综合服务。
 
  三是明确医养结合服务主体,养老服务机构(含日间照料中心)为片区内居家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代缴代购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为片区内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医疗护理、安宁疗护、随访管理等服务。
 
  四是探索建立“医养护一体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鼓励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其家庭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
 
  五是统筹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系统,建立区域一体化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发展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依托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立市-县-乡镇-社区(村)-家庭远程医疗服务网络。
 
  六是加快推进智慧养老产业发展,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以及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
 
  七是居家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相关机构要为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设立专项薪酬项目,投保医疗责任和意外伤害保险。
 
  八是各地可统筹使用城镇社区养老省级补助资金,支持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对接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给予补贴。
 
  九是完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收费和支付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制度。
 
  十是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服务、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综合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财政补贴、等级评审、项目建设等挂钩。